福州市2008初招台商子女7月1日前确认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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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福州市教育局 2008-5-1 8:25:46 |
福州市教育局29日对今年初招工作进行了安排。晋安和仓山农村、马尾和八县(市)、福州地区以外、在民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,因住房在新区中学片内,或因住房区域无初中校需在新区中学过渡的,可以回新区中学录取。 学生或家长必须持房产证、户口本到新区中学所在区教育局审核,由区教育局将学生信息录入电脑。 台商子女7月1日前确认身份 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,由监护人于7月1日之前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,经市台办审核后,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。 申请入学所需材料: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、营业执照(股东协议书)或聘书、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(如户口本、暂住证、成绩单等)。 特长生志愿表须由学生填写签字 根据市教育局规定,有报特色校、体艺传统项目校、民办学校的学生还应填写相应的志愿表。志愿表要求由学生填写。体育、艺术传统项目校和外语、科技特色校只能各填写一个志愿代码,否则视为无效志愿。志愿表由学生及其家长签字后方有效。一经送达各区初招办后,任何人不得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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